案 例 回 顾郑某某系某供电公司职工。2017年8月7日中午下班后,郑某某前往高新区与朋友一起吃饭。13时46分左右,郑某某回单位上班途中,不幸降临了,路上因一危化品运输罐车自行爆炸,造成杨小月乘坐的车辆烧毁,郑某某在事故中死亡。人社局经调查核实,于2017年11月2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以郑某某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亡。郑某某家属不服,向法
2022-06-17
案 例 回 顾朱某是某矿区倒班岗位员工。为方便倒班员工休息,公司为倒班员工在福利区安排了公寓。2014年3月5日14时朱某从家乘公司班车前往公司上小夜班,23时20分下小夜班。3月6日00时40分左右,朱某与同事一起回到公司福利区的公寓。3月6日10时15分左右,同事敲朱某的房门想一起去上白班,但无人应答。中午12时左右,朱某被同事发现斜躺在公寓床上,已经死亡。医院出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诊断》(推断
2022-06-17
案 例 回 顾沈某某是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约定从事普通担当者工作。2014年6月26日,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沈某某原有岗位取消。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工会委员的见证下向沈某某发出《告知函》,告知其:因组织架构调整,原有岗位取消,鉴于之前有过品质管理部门工作经验,故决定调至品质保证课从事普通担当工作。并于7月1日前报到,逾期将按《赏罚规定》相关条款给予处罚。沈某某拒签,也拒绝到新岗位报到。
2022-06-14
案 例 回 顾2017年7月28日,郑某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17年7月31日被派至A公司工作。同年7月31日,郑某某参加了A公司的员工岗前培训,当天中午11时17分刷卡在食堂就餐,吃完午饭后,向A公司提交辞职申请,辞职理由是“不想做”。A公司同意了郑某某的辞职申请,双方办理了离职手续,监控显示郑某某于当日13时22分离开A公司。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回家途中与一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并被该货
2022-06-14
案 例 回 顾程某某于2016年5月23日入职某分公司,担任市场营销文案策划经理一职。合同期限自2016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止,约定工作地点为程某某,月工资为4,026元。2018年6月28日,公司因其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及经营发展需要召集员工开会研究,将办公地点搬迁至J地。2018年7月19日,公司正式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员工将于7月23起到新的办公地点上班。程某某对此
2022-06-14
案 例 回 顾周某某是某公司员工。2015年9月18日,外公司的车辆进入公司处运输货物,期间该车辆装运了公司的部分废旧钢材,周某某以经手人的身份开具出门证,2015年10月23日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2015年11月4日,周某某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报告,内容为:由于个人家庭原因,不能在公司继续干了。公司收到该辞职申请后由两名管理人员签字同意。过了几天,周某某到公司人事工作人员刘某处以查看有无遗漏内容为
2022-06-13
案 例 回 顾钱某某系某公司员工,公司为其安排了员工宿舍,但王公子居住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了女友,故自行在外租房居住。2017年6月6日钱某某上夜班,上班时间为0点至12点。6月5日23时52分许,钱某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租住地出发来公司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钱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2018年6月1日,钱某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2018年6月12日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发出举
2022-06-13
案 例 回 顾邱某某是某公司员工,在T市上班,劳动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约定工作地点为Z市月基本工资为18000元。2020年10月4日,邱某某生育一子,2021年3月18日,公司通知邱某某合同顺延至哺乳期届满之日终止。2021年3月18日,公司向邱某某出具《通知书》,载明:因Z市-T市职场撤销无办公地点,为了就近安排工作,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通知邱某某从2021
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