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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辞职后未及时办理手续,数月后公司要求离职,解除合理吗?

    案 例 回 顾钱某某2015年10月5日入职某家具公司。2020年10月13日,钱某某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理由为工作强度大,对薪酬不满。公司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意见处均签有主管的名字及同意两字。2020年11月13日后,钱某某仍在公司工作,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2021年2月2日,公司老板郑总发微信给钱某某:“钱XX:你和韩XX(钱某某丈夫)的工资都结清了,明年都不用过来工厂上班了,因你辞职,韩XX又要找

    2022-09-26

  • 员工未请假离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案 例 回 顾黄某某系某公司的员工。5月26日上午8时许,黄某某在上班期间以“家中有事”为由向车间主任作口头请假,未获批准情况下即骑电动车离开,前往村镇父亲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黄某某负次要责任。人社局受理黄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调查认为,黄某某请假未获批准,且在上班期间因本人私事外出而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黄某某

    2022-09-21

  • 员工步行上班,途中不慎被落石砸中,算不算工伤?

    案 例 回 顾孙某某系某公司职工。2017年3月30日16时左右,孙某某从家中步行前往公交站台准备乘公交车去上班,走到半路还没到公交站时,一块大石头突然从山上滚落下来,砸到孙某某胸腹部。事故发生后,孙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4月18日,公司申请工伤认定。6月8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孙某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2022-09-21

  • 员工上班时感到不适,下班后猝死在家中,是否算作工伤?

    案 例 回 顾孙某某系某单位员工。2017年5月17日,孙某某正常到单位上班,上班过程中多名同事见到孙某某身体不适,大家劝他回家休息,但他因为第二天要接待外省单位考察组,需要准备工作,到当天下班才回家。2017年5月18日凌晨3时,家属发现孙某某呼之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接到急诊电话是凌晨3时9分,凌晨3时16分,经医务人员赶往家中抢救无效,孙某某死亡时间是凌晨4时3分。死亡

    2022-09-21

  • 员工退休时,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记载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案 例 回 顾冯某某,男,1955年4月29日出生。1969年12月,冯某某应征入伍。冯某某个人档案最先记载出生年月为《应征公民兵役登记表》及《政治审查登记表》中记载的出生年月1954年4月29日。1975年3月冯某某退伍,同年6月安排在XX市某酒厂工作,后调入市广播电视局、市电视台工作,2014年退休前系XX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职工。冯某某《入团申请书》、《退伍军人证明书》、《安置落户介绍

    2022-09-19

  • 员工拒绝公司岗位调整,不去新岗报到,算不算旷工?

    案 例 回 顾吴某某是某公司贸易部员工,2005年7月入职。2016年12月27日,公司向吴某某出具职工调出通知单,变动吴某某的工种,从贸易部调岗至裁剪部,于2016年12月28日至裁剪部上班,吴某某对该调岗事宜明确表示不同意。2016年12月29日,公司向吴某某出具限期上班通知,载明:因你28日未能按时到岗,请你接到通知后至服装生产裁剪报到上班,逾期不来,将按旷工处理。吴某某未按照公司要求到新部

    2022-09-19

  • 合同约定下,公司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是否属于合理行使用工自主权?

    案 例 回 顾孙某某于2017年8月入职某公司,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孙某某的工作地点为某直辖市,岗位为“后勤辅助岗”,具体工作内容为“财务、预算管理和其他行政性工作”。双方还约定:“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孙某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入职后,孙某某被安排在公司位于某城区的开发中心从事财务人事等辅助性工作。2019年7月1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为减轻各

    2022-09-19

  • 员工工作期间突感不适,回宿舍休息被发现猝死,算工伤吗?

    案 例 回 顾郑某某是某公司员工。2017年10月31日在工地上班,16时许郑某某感到身体不适,离开工地现场独自回到毗邻工地的宿舍休息。19时许,同事下班后回到宿舍,发现郑某某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其工友遂于19时43分拨打120急救电话。19时58分,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初步诊断为突发呼吸心跳停止2小时余,心脏性猝死。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死亡原因:心脏性猝死。2017年1

    2022-09-16